欧盟正式取消150欧元进口商品豁免政策,每件加征3欧元进口关税
2026-07-15
根据《欧盟理事会第2026/382号条例》,欧盟自2026年7月1日起对从非欧盟国家直邮至欧盟消费者、价值不超过150欧元的B2C包裹征收每件3欧元的临时固定关税(按HS6税号分类计征,同一包裹内不同类别商品分别计税),该过渡期措施持续至2028年7月1日,届时欧盟海关数据中心上线后将恢复正常关税制度;同时自2026年11月起强制要求提供产品标识符(PID)以加强商品追溯与安全监管。

适用对象:
从欧盟境外发货、商品价值≤150欧元的跨境FBA和FBM订单。
不受影响的订单:
从欧盟境内发货给客户的订单;
从非欧盟国家发送至欧盟境内亚马逊运营中心的货物。
这也意味着,从现在起到2028年7月,无论邮寄至欧盟的包裹里是什么商品,一律按件收取3欧元临时关税,同一包裹内不同HS6类别商品分别计3欧元。
新条例规则下政策变化如下:
01 每件商品加征3欧元进口关税
对于价值≤150欧元的商品,欧盟将按每个商品/税则号列征收3欧元的固定关税。
注意:这是欧盟法律强制征收的关税,不是亚马逊或其他平台收取的费用。该3欧元关税为临时性措施,有效期至2028年7月1日。
02 FBA额外再加2欧元海关手续费
2026年11月1日起,跨境FBA货件将额外加收2欧元海关手续费,与3欧元进口费用一样,于结账时加到展示价格中。
03 FBM必须使用亚马逊批准的承运人
从欧盟境外发往欧盟的FBM订单,确认发货时必须选择亚马逊批准的承运人,自由文本输入功能将不再可用。未经批准的承运人将导致无法确认发货,API调用也会失败。
04 FBM必须提供IOSS编号和ASIN信息
对于价值≤150欧元的FBM货件,卖家必须向承运人提供亚马逊的IOSS编号以及货件中每件商品的ASIN(或税则号)。承运人需要这些信息完成报关。
05 所有跨境订单必须以DDP方式发货
所有从欧盟境外发往欧盟的跨境订单,必须采用完税后交货(DDP)方式发货。以未完税交货(DDU)方式发货属于政策违规,可能导致销售权限被限制。
注意:对于价值超过150欧元的货件,IOSS相关要求虽然不适用,但使用批准承运人和DDP发货的要求仍然适用所有跨境货件。
FBM卖家注意事项
如果你从英国、中国、美国或其他非欧盟国家配送FBM订单,2026年7月1日起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第一步:选择获批承运人
在卖家平台确认发货时,必须从下拉菜单中选择亚马逊批准的承运人(如大森林物流)。亚马逊会持续更新获批承运人名单。
第二步:提供完整报关信息
向承运人(如大森林)提供亚马逊的IOSS编号以及货件中每件商品的ASIN详细信息。
第三步:确保DDP发货
所有订单必须以完税后交货方式发货,确保买家收货时不会面临额外费用。
以上就是有关欧盟正式取消150欧元进口商品豁免政策,每件加征3欧元进口关税核心内容详解了,对于主要从事欧洲市场的跨境电商卖家来说将会是一个不小的成本挑战,同时大森林主营欧洲海运、空运专线,同时在英法德三国设立自营海外仓库,为您合规出海保驾护航。